
盡管電子商務無處不在,但大多數國家的法規都沒有跟上零售業轉變的步伐。在歐洲和美國,電子商務部門已經足夠成熟,B2B和B2C平臺已經開始納稅,但東南亞的大多數電子商務公司仍未制定與歐美國家類似的法規。
雖然人們談論要對東南亞電子商務網站征稅,但到目前為止只有菲律賓具備電子商務稅收框架,在東南亞的其他國家,人們常以電商行業仍是新興行業為由反對對其征稅。
菲律賓是東南亞僅有的一個擁有電子商務稅收框架的國家。
從2013年開始,菲律賓的電子商務企業被要求納稅。根據法則,任何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個人或實體,無論是通過在線還是線下渠道,都需要在賺取的費用之上征收12%的增值稅,銷售額低于每年192萬比索(3萬6690美元)的企業需繳納3%的增值稅。
印尼居民從國際在線網站購買價值超過1萬菲律賓比索(200美元)的商品,則須自己承擔12%的增值稅。
在所有沒有電子商務稅收法規的東南亞國家中,印度尼西亞差點就成功對印尼國內數字業務進行征稅。
印尼財政部此前發布了一項名為PMK-210的稅收計劃,列舉了印度尼西亞在線零售商的稅收義務,特別是那些利潤超過48億印尼盾(39萬9000美元)的企業都需要征收10%的增值稅。
從根本上說,對電子商務公司征稅是增加政府稅收收入的一種方式,印度尼西亞稅務分析中心認為,10%的增值稅每年將為印尼帶來20萬億印尼盾(14.0105億美元)的額外收入。
這些規定本該從4月1日起生效,但財政部長Sri Mulyani Indrawati決定撤銷法規,理由是需要一個緩沖期來與行業利益相關者討論稅收問題,如在線市場和電子商務平臺。
利益相關者擔心PK-201法規如果實施,將會阻礙中小微企業的發展。在印度尼西亞18個城市的1765家電子商務賣家中有超過四分之三是微型企業,15%是小型企業,只有5%被認為是中型企業。
鑒于此,印度尼西亞電子商務協會主席Ignatius Untung表示,“我們擔心法規將成為巨大的障礙,損害公眾開辦企業的動力。”此外,利益相關者還擔心這一規定會破壞這些中小微企業的運營,帶來毀滅性的經濟后果。
還有人擔心,鑒于目前印度尼西亞電子商務領域的結構,稅收法規執行不力將導致不法銷售猖獗。 目前,印度尼西亞的在線商務市場在JD.id或Bukalapak等門戶網站上進行了約50億美元的正式交易購買,以及在社交媒體平臺上進行的價值超過30億美元的非正式商業交易。
在電子商務平臺變得流行之前,印度尼西亞人在非正式渠道上銷售新舊商品。 當地科技博客作者Aulia Masna表示,印度尼西亞的非正式在線商務始于21世紀初的討論區Kaskus。很快,像Facebook、Twitter、Line和Whatsapp這樣的社交渠道也成為印尼人進行在線商務的平臺。”
Bukalapak的聯合創始人兼首席財務官Muhamad Fajrin Rasyid在2017年曾表示:“如果稅收法規對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限制,使得商家因稅收的問題造成在Bukalapak進行銷售變得復雜,那么將會有大量商家傾向于在Instagram和Facebook上銷售,而在這些平臺進行銷售是不受法規約束的而且無法對其征稅,因為是通過‘后門’進行交易。”
本月,一位稅務官員表示,印尼正在起草新的規定,對外國公司提供的在線商品和服務征稅。但是,尚不清楚與立法者和公眾分享新框架需要多長時間。
泰國電子交易發展署預測,泰國新興的電子商務部門預計將從2018年的3.1萬億泰銖(1000億美元)增長到今年的3.3萬億泰銖,增長14%。
泰國的電商行業由外國公司主導,泰國兩大電子商務平臺Lazada和Shopee分別由受阿里巴巴和Sea Group的支持,甚至泰國本土時尚電子商務Pomelo也由中國科技巨頭京東投資。
根據泰國目前的國內稅法,任何向泰國消費者提供商品或服務,且年銷售額超過180萬泰銖(5萬8600美元)的泰國B2C和B2B賣家,須支付10%的增值稅。 然而,根據現行法規,外國公司不需要繳稅。
由于數字商務的出現和隨之而來的跨境B2C交易的爆發,外國實體免稅導致稅收收入出現差距擴大,促使泰國稅務局開始尋求對策,以恢復稅收損失。作為補救手段,泰國稅務局于2018年1月發布了增值稅草案,主要是對向泰國消費者提供商品和服務的外國在線賣家征稅。根據該法案,如果外國公司從所提供的服務中收入超過每年180萬泰銖(與泰國國內賣家門檻相同),那么向泰國人出售商品的外國公司將支付7%的增值稅。
根據該法案,只要企業擁有泰國互聯網域名的網站或使用支持泰銖的支付系統,就得向泰國支付所得稅費用,稅率從5%到37%不等。截至目前,該法案尚未通過,也未實施。根據泰國目前的政治形勢,法案預計會陷入僵局,通過這項電子商務法案不是優先事項。
新加坡的所有商品和服務均需繳納7%的商品和服務稅。但是,在線交易的低價值商品,特別是價值不超過400新元(293美元)的商品,可免除此項稅收。
新加坡的電子商務免稅門檻很高,因為大部分交易額都低于400新元。根據淡馬錫控股和谷歌的報告,預計到2025年,新加坡電商市場價值將達到71億新元(54億美元),因此不對這些“低價值商品”征稅會導致新加坡潛在稅收收入大幅下降。
據悉,新加坡政府官員在2017年至2018年期間曾表示迫切需要“進行籌備,對在線商家進行征稅”。
新加坡財政部長Heng Swee Keat在2017年曾表示,新加坡政府正在研究對電子商務供應商征稅的方法。2017年,時任新加坡法律和金融部長Indranee Rajah稱,很快將對網上零售業進行征稅。
因此,在2018年2月新加坡發布國家預算之前,曾有望盡快制定電子商務稅收法規。 據報道,接受調查的12位經濟學家中有8位表示國家預算將把從在線供應商處收集的新稅考慮在內。
然而,在2018年推出預算時,卻沒有提及此事。相反,新加坡政府將從2020年1月開始對超過400新元的進口商品或服務征收9%的商品及服務稅,對外國網上賣家征收稅收費用,與之前的進展相比,這只是向前邁出的一小步。
從那以后,這兩個話題都沒有重新出現,新加坡政府也沒有公布任何關于對電子商務部門征稅的消息。 隨著消費者進行的跨境購物越來越多,網上購物不再是純粹的國內活動。今后,新加坡、泰國和印度尼西亞將準備對外國電子商務賣家征稅,但不管怎樣,這些市場到目前為止進展緩慢,因此稅收計劃可能需要數年時間才能制定完成。
(來源:雨果情報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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