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電商賣家經常面臨的就是知識產權投訴,好不容易賣爆一個品,一封績效通知過來,鏈接就被下架了,庫存滯留,每天都在倒貼錢,給賣家造成了巨大的損失。這種情況下,主張不侵權進行申訴鏈接,是穩妥的方式,這并不像簡簡單單的一封POA,因為POA可能涉及承認侵權的情況,承認侵權之后還在持續再賣這個產品,那就可能涉及到故意侵權的問題了。那跨境賣家如何主張不侵權呢?
對此,老蔡再次對這些抗辯點進行詳細說明,幫助跨境電商賣家能夠快速地找到不侵權的抗辯點,從而通過出具法律顧問的不侵權意見書,遞交申訴材料救回鏈接。目前主張不侵權抗辯點有兩個角度:1.產品直接不侵權;2.涉案專利缺乏新穎性。
對于抗辯點1,針對不同的專利類型,有以下說法:
外觀專利:被訴產品與外觀專利不構成相同或者相似,以消費者的角度不會對兩者造成混淆,簡單點來說就是產品和外觀專利的區別點越多,對主張不侵權是否成立的結果越有利。
發明/實用新型專利:被訴產品不滿足發明/實用新型專利中獨權的所有技術特征,這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全面覆蓋原則。比如專利保護的是A+B+C,而你的產品只涉及到了A+B或者A+C或者B+C,都有可能不構成侵權,但是你的專利涉及的是A+B+C+D的話,那可能涉及到高侵權風險了。實際上,發明專利的評估并不是簡單的加減問題,可能涵蓋到其他的評判原則,比如是否構成等同侵權,是否違背禁止反悔原則以及一些其他的相關標準。
而對于抗辯點2,是從在專利申請日以前就有大量的現有技術存在,涉案專利缺乏新穎性導致專利無效,從而被訴產品不構成侵權的角度進行主張不侵權抗辯。針對這一抗辯點,老蔡總結了賣家經常關心的問題并作出解答供賣家們參考:
① 如果在專利申請日以前就有大量的同款存在,是不是一定要走無效程序之后,才能救回鏈接?
答:不是。眾所周知無效程序耗費時間長,費用昂貴,在走完無效程序之后,你的績效大概率因為超過180天亞馬遜的申訴窗口關閉了。這種情況下,可以由當地律師出具一封不侵權意見書在亞馬遜后臺進行申訴。很多賣家一直在咨詢能否拿著無效回執在亞馬遜后臺進行申訴,根據老蔡的經驗,這種方法是大概率是不可行的,亞馬遜可以接受的申訴文件為:
② 為什么老蔡一直強調現有技術的公開日期要在申請日(優先權日)一年以前?
答:這涉及到兩方面的,一是不同于國內專利,美國或者歐盟等國家對專利申請是有一年的寬限期的;二是亞馬遜目前也遵守這一要求,平臺政策趨向。因此如果想從現有技術的角度去做不侵權抗辯,時間點在申請日(優先權日)一年以前的公開證據是有利的,也是適合的。
③ 那主張現有技術作為抗辯點進行申訴,亞馬遜接受嗎?
答:亞馬遜是允許使用現有技術作為抗辯點,在確認現有技術已經在專利申請日一年以前就已經公開的情況下,可以出具不侵權意見書進行申訴。
(來源:老蔡聊美國和解與應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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