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跨境稅改正式落地在跨境電商中激起千層浪,各方觀點頻繁占據新聞頭條,對于改變,福建跨境電商也終于發聲。雨果網獲悉,昨日,福建省跨境稅改新政解讀會議上,福建省跨境電商協會邀請福建省出入境管理局黃斌處長、邱超群科長、福建省商務廳電商處孟凡明科長從政策和實操層面進行了深度解析。(點擊進入>>跨境稅改的“前世今生”專題)
4月8日、4月15日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出口商品清單相繼出爐,清單劃定可以進口的貨物范圍兩批次共1293個。黃處長指出,不在清單上的商品,不能以跨境電商名義進口。清單右側有備注的特殊商品問題應向備注機關咨詢,例如:有在清單上但存在爭議的商品如化妝品,是由食藥監部門提出的,應咨詢食藥監部門如何認定。
對于清單備注相關檢驗檢疫要求。黃處長表示,質檢總局的要求其實只有兩句話。第一句是清單內商品免于向海關提交許可證件,檢驗檢疫監督管理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直購商品免于驗核通關單,網購報稅商品“一線”進區時需按貨物驗核通關單、“二線”出區時免于驗核通關單;這里的“一線”指國際線;“二線”指自貿區和內地的中間線,即從保稅區到其他區域。一線入區、二線出區,分別由國檢與海關負責監管。另據消息稱,此次會議指出平潭口岸保稅報檢也將按照一般貿易監管執行。
另外,依法需要經過注冊或備案的醫療器械、特殊食品(包括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等),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自2016年7月1日起,首次進口的保健食品,必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申請注冊,首次進口的補充維生素、礦物質等營養物質的保健食品,必須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備案;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和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要注冊(對在境內生產銷售和進口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進行注冊,將于2016年7月1日施行);從2018年1月1日起,在我國銷售的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包括通過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的,必須依法獲得產品配方注冊證書;醫療器械相關產品也需依法法規申報注冊或備案。
會議還對企業提出的問題進行了解答,如已經裝箱的商品按提單時間認定是否執行新政。正面清單上的商品仍需備案,但不需要按商品類型備案,按商品HS編碼備案,備案只是一道手續,不需要審批時間。同時,只要在系統上備案過,各個地區都能查詢。另外,明確禁止郵寄的商品即使在清單上還是禁止郵寄。
黃處長也給跨境電商企業吃了一顆定心丸。“很多企業擔心接下來還會不會出新政策,結合執法部門與當前情況來看,短期內應該不會有新政策。”同時,他也表示,福建省執法部門依法辦事,應不存在無簽發通關單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