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0-09-02 19:49
9月2日消息,9月1日,隨著福州海關順利完成首批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的通關監管手續,8家試點企業共70余萬元跨境電商出口貨物通過海運或空運順利出境,標志著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新模式在福州海關關區內順利落地實施。
海關總署自9月1日起新增上海、福州、青島、濟南、武漢、長沙、拱北、湛江、南寧、重慶、成都、西安等12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
此前,海關總署于7月1日起在北京、杭州、深圳等10個直屬海關開展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試點。截至8月30日,試點兩個月來海關共驗放跨境電商B2B出口貨物632.3萬票。
據悉,跨境電商B2B出口監管模式主要指境內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與境外企業達成交易后,通過跨境物流將貨物直接出口送達境外企業;或境內企業將出口貨物通過跨境物流送達海外倉,通過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交易后從海外倉送達購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