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歐盟商品安全法規(全稱《歐盟市場監管法規 2019/1020》)出臺,需要海外賣家指定具有在歐盟的人員作為商品合規性聯系人(“負責人”)。那么到底負責人需要哪些人來承擔?又有什么義務呢?有什么注意事項呢?
一、政策解讀
新歐盟商品安全法規(稱為《歐盟市場監管法規 2019/1020》)將于 2021 年 7 月 16 日生效, 新法規要求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需要具有在歐盟的人員作為商品合規性聯系人(“負責人”)。如果您銷售的商品帶有 CE 標志并且是在歐盟境外制造的,那么您需要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前確保:
● 此類商品具有在歐盟的負責人;
● 您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貼有負責人的聯系信息。此類標簽可以貼在商品、商品包裝、包裹或隨附文件上。
什么是 CE認證標志(標記)?
CE 標志, 又稱 CE標記,英文為 CE Marking 是一個30個歐洲國家強制性地要求產品必須攜帶的安全標志, 其型如 , 其放大圖型如本頁頂部中間所示。字母 "CE" 是法文句子 "Conformité Européene" 的縮寫。其意為 "符合歐洲 (標準)"。CE 標志(標記) 最初所使用的英文術語為 "EC Mark",該術語于1993年簽署的歐盟產品指令第93/68/EEC號中正式被術語 "CE Marking" 所取代。
二、適用產品范圍
在 2021 年 7 月 16 日之后,在歐盟銷售帶有 CE 標志的商品但沒有歐盟負責人屬于違法行為。由于英國已執行脫歐計劃,因此英國不在此歐盟商品安全法規變更的范更內。
那么哪些產品屬于歐盟新法規適用范圍呢?
在歐洲經濟區出售的大多數產品都必須帶有CE標志,以確保產品符合歐盟對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方面的要求。
對此,歐盟發布了25條技術指令(每個指令針對特定的產品類別)。以下列表格僅為部分需要CE認證產品,僅供參考:
三、歐盟負責人要求
● 制造商(如果是在歐盟成立的);在歐盟成立的進口商。
● 在歐盟成立的授權代表,由制造商或品牌以書面形式指定為負責人。
● 在歐盟成立的配送服務提供商。
四、歐盟負責人需要履行的義務
● 收集商品的歐盟符合性聲明,并確保在收到請求時能夠以相關機構可以理解的語言向其提供證明商品符合歐盟標準的額外文件;
● 將商品可能引發的任何風險告知相應機構;
● 采取必要的糾正措施糾正商品不合規問題。
五、一些問題解答
1. 平臺對未指定歐盟負責人的賣家將采取什么措施?
對于未指定歐盟負責人的賣家,Cdiscount將不允許上架產品。AMAZON將可能于2021年6月11日被禁止入庫FBA發貨至歐盟,即使是FBM被發現產品未填寫歐盟負責人的,產品也會被直接下架處理。
2. 歐盟負責人就是歐代嗎?
是的,歐盟負責人有很多別稱,如歐盟授權代表, 歐代, 歐盟EEA負責人,歐盟RSP,歐盟品牌RP等等,都是指歐代。
3 什么時候指定歐盟負責人比較好?
越早越好,因為歐盟負責人及其地址必須出現在產品包裝上,這就意味著在出口之前,你還定制產品包裝,產品品類多的賣家則需花費更長的時間來處理包裝問題。在2021年7月16日之后進入歐盟的產品,包裝依然沒有歐盟負責人, 產品可能被海關扣留,以至被銷毀或者退回國內。
4. 除了在包裝上印上歐盟負責人信息,還有什么需要注意的?
AMAZON要求賣家在負責人控制面板填寫歐盟負責人聯系信息,以便進行抽查,所以也要特別注意,如果歐盟負責人是空殼公司或者是被冒用的公司,則需要盡快更換歐盟負責人。
目前各大平臺都在嚴格執行《歐盟市場監督法規2019/1020》,所以一定要符合條例要求,才能在跨境電商的路上越行越遠, 祝各位大賣~(來源:跨境稅法高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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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跨境稅法Gom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