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5日,印尼財政部于近日發布的2025年第4號財政部長條例(PMK 4/2025)正式生效。該條例簡化了特定8類貨物的進口關稅,并宣布價值3美元至1500美元的貨物免征額外進口關稅。
此前,印尼財政部已多次對海關、消費稅和貨物進出口稅的法規條例進行修正,旨在加速跨境物流服務,優化營商環境,通過簡化規則鼓勵企業拓展國際市場。
圖源:印尼財務部
新條例中與中國跨境電商行業相關的內容主要集中在進口貨物的關稅調整上,大致分為以下幾點:
1、 重新定義貨物類別
新條例將通過郵寄方式進出口的貨物分為了貿易貨物和個人貨物。貿易貨物是指交易雙方之間通過買賣交易的商品,而個人貨物則是指收件人為非法人實體(企業)的個人寄送物品。
2、 調整交貨通知單(CN)時限
若已確認貨物信息,最遲需在貨物抵達后的1天內提交CN。但如果快遞服務商完全且正確地向寄件人和/或收件人進行了確認,則可以豁免這一時限。
3、 關稅豁免額度
通過CN申報且離岸價(FOB)在3美元至1500美元的貨物,可免征額外進口關稅(BMT),但仍需繳納增值稅,或增值稅和奢侈品銷售稅。
FOB超過1500美元的貨物,則需按照一般最惠國待遇繳納關稅和其他稅款。
圖源:印尼財務部
自中國—東盟自貿區在2010年初建成后,根據《中國—東盟全面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貨物貿易協議》,中國和印尼90%以上的進出口產品已實現零關稅。
4、 簡化特定商品關稅
新條例將原本征收最惠國稅率的特定8類貨物進口關稅簡化為0%、15%和25%三檔。
書籍等知識類產品關稅仍為0%;手表、化妝品、鋼鐵為15%;箱包、紡織品、鞋類、自行車為25%。
雖然特定商品貨物免征BMT,但還需征收增值稅和5%的個人所得稅,書籍除外。
5、 特殊群體優惠
新條例還給予了朝覲貨物寄遞和國際競賽獎品寄遞財政放寬,規定朝覲者貨物可享受進口關稅、增值稅和所得稅豁免,但最多可郵寄2次,每次的FOB價值不超過1500美元。
國際競賽獎品寄遞則需滿足特定條件,如需擁有國際比賽獲獎的相關證明文件。每個獎項類別限制為一件裝飾品(如獎牌)和另一件獎品,可享受進口關稅、增值稅和所得稅豁免。但機動車、應繳納消費稅的商品和彩票等抽獎形式的獎品除外。
圖源:印尼財務部
總體來說,新條例對中國跨境賣家有利有弊。
FOB價在3美元-1500美元的貨物免征進口附加稅,可能覆蓋大部分跨境小包商品。但箱包、鞋類等特定商品種類的高稅率,再結合印尼較為嚴苛的電商政策,將會給依賴小包直郵、低價鋪貨的中小賣家帶來不小的合規與成本壓力。
長期來看,印尼市場將加速從“跨境小包”向“本土運營”轉型,中國企業應努力升級產品附加值或轉向本地化生產,以本地化供應鏈和品牌化策略應對。
(來源:海外倉市場觀察員Yejo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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